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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人民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9-06 11:11: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岳政法〔201530

 

 

关于开展“最美人民卫士”评选活动的

   

政法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平安岳西、法治岳西、过硬政法队伍建设,鼓舞全县政法干警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最美人民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岳西县政法系统在编在岗政法干警。

2、评选对象要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突出表现,体现心灵美,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

3、评选对象要爱岗敬业、勤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4、评选对象要具有社会公信力,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大社会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5、曾被评为国家、省、市、县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好人最美等典型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组织领导

最美人民卫士评选活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消防队配合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三、评选名额

县委政法委在政法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筛选评出5名候选对象报县最美组委会办公室。公众和县最美系列评选组委会最终评出最美人民卫士”2名。

四、最美人民卫士评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120日)。县委政法委发文部署开展最美人民卫士评选活动,政法各单位在系统内及时发布评选信息。

2、推荐申报阶段(9211010)。政法各单位推荐申报候选对象。推荐对象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集体。

3、初评阶段(101131日)。政法各单位候选对象填写《最美评选推荐申报表》,提供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并附不少于15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报送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初审后将“最美人民卫士”候选对象名单提交组委会审定,正式确定候选对象。

4、候选对象公示及投票阶段(11130日)。组委会在岳西周刊、县电视台、岳西网开设专栏专题,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和事迹介绍,开展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活动。

5、评选阶段(1218日) 。组委会在综合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确定最美人民卫士获奖名单。

6、公示阶段(12915日)。组委会在岳西周刊、县电视台、岳西网等媒体上对最美人民卫士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7、总结表彰 (12月1620162月底) 组委会举办颁奖典礼,现场宣布岳西最美人民卫士评选结果并颁奖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开展评选最美人民卫士活动,是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政法各单位要把评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组织推荐最美人民卫士的过程成为政法队伍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法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2.要立足基层。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一线、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干警。

     3.要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申报材料于930前报县委政法委政工科。联系人:叶小号  联系电话:2172081  邮箱:yxzfw200888@sina.com

 

附件:推荐申报表

 

中共岳西县委政法委

2015828

 

 

 

 

 

 

 

 

 

 

 

 

抄:县“最美”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西县最美          推荐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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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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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

何荣誉

 

 

 

 

 

村委

(社区委)

意见

 

(签章)

2014年 月 日

乡镇

党委

意见

 

(签章)

2014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签章)

2014年 月 日

计生委(办)

意见

 

(签章)

2014年 月 日

政法委(乡镇派出所)

意见

 

(签章)

2014年 月 日

纪 委

意 见

 

(签章)

2014年 月 日

县委宣传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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