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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包”发出的祸事
2016-01-19 17:22: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微信发红包,是当下朋友之间一种比较流行的娱乐方式,但稍有不慎就会“发出祸事”。日前,岳西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红包”案件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两人违法所得55750元及作案工具手机三部。

    刘某因生活无聊,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每天都在抢红包,她发现这和普通的抢红包有明显不同。首先群主会发一个启动红包,如果抢红包的成员多,再由代包手(专为群主收发红包)派发金额为500元的“拼手气群红包”,分为三四个红包发到群中供所有群成员抢,抢到最少的人接力发一个500元的红包,群主或代包手提取15元的回扣,以此类推。一个月下来,刘某在群里输了近两万元。

    刘某转念一想,自己为什么不能也建个群赚钱呢?说干就干,刘某联系上王某,两人经商议建立了一个红包群,还制定了群内赌博规则,当成员抢到如“1234”的“顺子”或“1111”类“豹子”等特殊数字时,还可以从奖金池中提取一定金额奖励。短短30多天,刘某和王某就抽头牟利557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王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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