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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促执行
2017-04-14 08:35: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岳西县法院又一名被执行人慑于“限高令”主动履行义务。

储某某申请执行岳西县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仅支付了部分执行款,尚有3.9万余元未支付,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其法定代表人丁某却一直存在高消费行为。46,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丁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作为第一批“限制高消费令”的对象之一在县内各大媒体发布。慑于“限高令”带来的社会舆论压力,为保全自己的“面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全部义务。

据悉,岳西县法院近期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在县内各大媒体发布了第一批32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限制高消费令和第二批3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反响强烈,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杨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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