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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通行起争议 人民调解熄纷争
2017-04-18 09:03: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程某与储某等五户双方通过协商,将原食品站的房屋拆除重建,房屋建成后甲方与乙方因道路通行权、建房时均摊费用、房屋楼层差价及卖房后买房户的通行等发生纠纷,2017410经经来榜司法所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程某在共同建房过程中本应属于大家均摊的房屋拆除运渣、打屋基的挖机、新屋后的挡土墙建设及屋面排水等费用甲方均未均摊,现程某给予储某等四户每个门面3900元的补偿(共计六个门面)。

二、补偿费用到位后,储某等四户保证程某及买房户的永远通行,但每个门面后面的土地权属不变。通道上各户不得堆放杂物。

三、程某原来预留的三层老屋保持原貌不变,储某等四户不得再行干涉。储某等四户须保证甲方老屋朝乙方所开的门至两个楼梯间的顺利通行。

四、程某与储某分房时按照楼层分配的原则,储某户本应分三层,但因甲方屋后留老屋的缘故,程某与储某三四层互换,程某给予储某户9000元的楼层差价补偿。

至此,一桩历时一年多的建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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